从7月1日起,武汉市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01、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解读:
一是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适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二是转变生活垃圾管理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缓解我市“垃圾围城”危机。三是借鉴先进经验,夯实垃圾分类基础,构建具有武汉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需要。
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是我国环境卫生管理立法的一个大趋势。近年来,武汉市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纷纷提出议案和提案,建议制定专项法规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和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武汉市需尽快建立以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为核心的全过程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形成一套分类方法恰当、责任划分清晰、操作便捷、具有刚性约束力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02、《办法》对应当进行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范围和定义的规定?
解读:
《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03、《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处置原则?
解读
生活垃圾分类应当遵循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
04、《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有哪些规定?
解读
一是规定了具有武汉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运用“大分流、细分类”的推进策略,拟将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生活垃圾分类
(一)可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三)厨余垃圾:表示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四)其他垃圾: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二是本办法以生活垃圾投放和收运为重点,针对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特别规定,从明确垃圾生产者责任出发,引导居民树立垃圾减量分类观念,提高垃圾减量分类意识,进而转化为自觉行动,确保其有效执行。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合理规划管理垃圾分类设施,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分类标准和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鼓励环卫、物业及再生资源回收等企业开展市场化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有机融合,推进生活垃圾就近就地处理,提高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三是同时加强宣传,组织各相关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