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已经七届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9年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三亚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三亚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利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实施范围
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主要目标
2020年10月1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20年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19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推行分类投放
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
1、垃圾分类类别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