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到2020年底,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地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和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各地至少有60%以上的街道和50%以上的乡镇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1年底,各地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和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各地至少有70%以上的街道和60%以上的乡镇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2年底,各地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和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各地至少有80%以上的街道和65%以上的乡镇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新三年任务:编织一张“投放—收运—处置”网
通过三年努力,努力构建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体系。逐步完善大分流处置体系,各地对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园林绿化和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等废弃物实行大分流,与居民生活垃圾分开,单独收运、集中处置。同时,稳步推进小分类由“三分类”向“四分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过渡,新建小区和有条件的小区实行“四分类”,并逐步实施定时定点投放、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