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到2020年底,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总量基本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零填埋”的决策部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提出的“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变压力为动力,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要求推动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就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思想发动,新闻宣传工作思考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一三五,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85%以上;新增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00个、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村536个、巩固提升5245个分类处理薄弱村;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但对标国际一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总体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按照省委省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目标,高质量完成今年分类处理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及时反映进展成效,宣传先进经验,深挖模范典型,保持足够的宣传强度和频度,为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金名片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一)做好政策解读。继续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新制订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政策文件,对其中的重要条款在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解读。
(二)加强动态报道。鼓励利用浙江省农业农村网站、《浙江农业农村简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浙江农业农村官方微信、浙江农村垃圾治理微信以及各级新闻媒体开设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栏,精心组织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典型工作宣传。深入挖掘和报道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工作典型,展示工作亮点,提炼成功做法,推广良好机制,倡导先进经验。
(四)加强舆论监督。继续开展最脏村最美村和随手拍及新闻单位舆论监督作用,对项目工作推进不力、分类不到位的地方加以曝光,借助舆论监督的力量,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具体安排
主要围绕今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目标任务,开展系列化、持续化、常态化宣传。
(一)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提质扩面推动精准分类。宣传农民主体作用,提质扩面推动精准分类方面的工作。前端源头分类、中端收集运输、末端处理设施、全程监督管理等动态工作。推动源头分类减量可评估、中端收集运输可计量、末端处理在线可监测,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督管理智能化模式经验性材料。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调动分类处理积极性。落实分类《规范》,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创新推广路段长、网格化、党建+等分类管理模式,调动分类积极性的典型。
(三)加快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年度项目建设完成。完成536个省级项目村及139个资源化站点建设,合理布局站点,科学选择工艺,严格阶段推进,做好2019年绩效评估和2018年绩效评估整改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建立站点运维管理机制,保障设备持续长效运行。根据《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终端管理建立站长制、房长制,加强岗位职责规范,加强产出物或出肥管理的好人好事。
(五)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比学赶超局面。开展最脏村最差村评比,做好手机微信随手拍工作,大力宣传建立智慧监管考核台,层层考核,网格化管理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做到有计划、有队伍、有经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强势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浓厚宣传氛围。
(二)精心组织,多方联动。各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牵头单位及工作人员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对接,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和报道典型,为媒体采访提供方便。新闻媒体单位要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加强选题策划和议题设置,确保宣传报道亮点不断、声势不减。
(三)形式多样,务求成效。各地要及时认真经验总结,充分展示当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要密切关注有关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及时给予有效的舆论引导,对带着全局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宣传报道及时有效、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