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北京市实施新版《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20年5月11日,北京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进入集中立案处罚阶段,重点检查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并对部分分类不到位的单位开出罚单。
一、垃圾分类中出现的大问题
1、2450家单位被点名
据统计,自新“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已检查各类宾馆、饭店餐饮行业、机关事业单位、楼宇物业、商场超市、居住小区1.5万余家(个),对其中存在问题的2450家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警告和责令改正。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开展垃圾分类检查中发现,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未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未按规定设置并管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混装混运。
2、重罚违规开启,超市领罚单
自5月11日起,北京城管执法部门将重点对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责令整改等执法程序,依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开展执法处罚。
11日的上午,在北京市丰台区,北京市城管执法队员就向未能按期整改到位的物美超市开具了罚单,并将会对该超市立案调查。
此外,海淀城管自5月1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强化执法季行动。截至目前,共批评教育262起,责令整改155起,对未按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共立案6起,已完成处罚4起。
由此可见,北京垃圾分类还存在“落实尚难"的问题。
二、北京“集中立案处罚”意义何在?
在任何一个行为领域,对于缺乏自觉的单位来说,教育劝阻远不如一纸罚单来得有效,垃圾分类自不例外。
1、教罚并举为保障
如果说鼓励引导是撬动垃圾分类的动力,惩戒处罚就是禁止垃圾“杂烩”的压力。教罚分明、宽严并济,既是垃圾分类落到实处的保障,也是新版条例的严肃性所在。
新规明确,严禁混装混运及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等行为,对于违反规定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处罚额度由之前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调整为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个人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行为,先是对其进行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开具罚单显力度
城管开出的一张张罚单,维护了条例的权威性,既表明执法部门较真碰硬的态度,也体现问责追责的力度。
目前的罚单对象以单位为主,接下来,城管执法部门不仅会对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责令整改却依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开展执法处罚,还将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等单位和个人采取处罚、曝光和信用惩戒、联合惩戒等手段。
3、打通产业链
从前端分类、中端装运到末端处置,垃圾分类如同一条流程缜密的生产线。对垃圾分类行为的积极引导,可推动这条生产线高效运转;对违规行为的监督惩戒,则是每一流程不脱节、每一环节不滞后的制度保障。
理性倡导在前,刚性支持在后,两者兼具,才能让这条生产线在日常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循环运作,让每一片垃圾完成绿色环保之旅,让垃圾分类的新条例固化成每个人的“老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