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设定法律责任条款,处罚主体为武汉市各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单位违规,最高可罚5万元。
针对相关单位未保持生活垃圾投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未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将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地点贮存或收运、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未建立分类台账、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不遵守分类处置规定且限期仍不改正等情况,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条款,给予最低500元、最高5万元罚款。
三、督导跟踪,确保垃圾分类转运无误
武汉市还将对有条件的小区,逐步推开定时定点的垃圾投放,选派督导员指导,对分类不合规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办法》还规定:收运车辆应当显著标示所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禁止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
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副主任余刘琦:“转运车下一步全部用GPS监控它的行驶轨迹,来督促它必须分类收运。”
四、鼓励单位和个人源头减量
武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提到,鼓励单位与个人源头减量垃圾投放,那么,如何减量?
按照计划,武汉将100个小区或集贸市场和垃圾转运站,增设象钢院小区这样的湿垃圾处理器,让垃圾处理与减量,让居民看得见摸得着,激发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废弃的泡沫,经过加工处理,可以制作成东坡肉;丢弃的玉米皮,正好可以做成小鸟的羽毛,更神奇的是,一个陈旧的婴儿洗澡盆,则被制成了大提琴;一根旧扁担,经过改装,成为小提琴或大提琴。这一幕,发生去年7月武汉城管举行的“变废为宝”创意制作大赛上,至今让人记忆犹新。
垃圾分类是环境治理的新变革,生态文明的新进步,既是必须加紧解决的民生大事,也是人人都能做到也能做好的“关键小事”。随着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发展,在垃圾分类回归日常模式后,让群众尽快实现垃圾精准分类成为首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