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问题包括忽视处理体系和处理体系建设不力2大问题。长期以来,以处理方法代替处理体系,忽视了处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而忽视处理体系建设又导致忽视处理体系的结构、运行规律等研究,致使处理体系建设不力。本文指出辩证看待处理体系与处理方法的关系是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根本问题,也是破解处理体系建设困境的钥匙,给出了提高垃圾处理要求、运用价格杠杆和分析研究等具体的解决对策,期望加速处理体系建设。
1.辩证看待处理体系与处理方法的关系是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根本问题
2000年以来,尤其是2009年“番禺风波”以来,有关生活垃圾处理的争论不休,争论话题概括为“烧与不烧”和“分与不分”,直到2019年,中央和国家要求普遍强制推行垃圾分类,完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和治理体系,争论声音才小了下来(但仍有不少人心存偏见与怀疑)。
这类争论局限在诸如焚烧、分类等具体的处理方法,是典型的以偏概全,就如摸到象腿的盲人说象腿长而摸到象鼻的盲人说象鼻长的争论一样,是不可能争论出事物真相的。相反,这种争论让听众觉得垃圾处理就只需要焚烧、分类等具体的处理方法,模糊、扭曲了处理方法与处理体系的关系,阻碍了处理体系建设,流毒四方。
可以讲,肃清争论造成的“以处理方法代替处理体系”遗毒,回到辩证看待处理体系和处理方法的关系的正轨,是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必须跨过的门槛。换言之,辩证看待处理体系和处理方法的关系,是当前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根本问题,也是破解处理体系建设困境的钥匙。
处理体系和处理方法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整体与个体的关系,处理体系是“整体”,处理方法是“个体”。我们要站在整体与个体的关系的高度,改造我们的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论。认识上要辩证地看待处理体系和处理方法,回答是否需要且需要什么样的处理体系以及如何应用可得的处理方法构建这一体系,树立处理体系统御处理方法的理念,消除处理方法代替处理体系的错误认识。实践上要着眼于处理体系建设,用“多措并举,综合处理”的体系建设代替某种处理方法一枝独秀的设施建设,寻求处理体系的最优目标,同时,充分发挥各种处理方法的作用,促进各种处理方法有机配置,实现体系的整体功能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