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定支,国补能否收支平衡?
2020年新增项目恐难全部纳入当年补贴清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8省市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18省拟新建744座焚烧厂,合计2018-2030新增产能59万吨/日,预期投资金额达3017亿元。
18省市已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
此前,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情况和用电量增长等因素,预计2020年所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增补贴资金额度为50亿元。而在这50亿中,有多少会用于垃圾焚烧新增项目,在《通知》征求意见中尚未明确。
光大证券分析师认为,如果按照过去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实际执行情况中用于生物质能的补贴占比来看,2018年用于生物质能的补贴金额占比约20%,在最乐观的判断下假设2020年无新建农林废弃物项目并网,则垃圾焚烧项目新增项目的补贴规模约为10亿。
而根据先前对2020年新增并网规模的判断,截至2019年累计并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49万吨/日,2019年新增约13万吨/日,预计2020年依然会有13万-15万吨/日的新增并网规模;按13万吨/日新增并网,300天运行时间,国补0.15元/度测算,需要的补贴规模约为16亿元,已经较难实现收支平衡;叠加实际分配给垃圾焚烧新增项目的规模大概率低于10亿。
“因此,2020年的新增项目规模恐较难在2020年全部纳入当年的补贴项目清单,国补政策的核心落脚点仍在以收定规模、定进度,超出收入规模的项目一方面或由地方政府予以解决,另一方面或在后续年份予以支持落实,需持续关注《通知》正式出台后明确的补贴规模情况。”他判断。
《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要求,“自2021年起,申请补助资金需求超过补贴总规模一倍时,启动预警制度,各地应暂缓审批(核准、备案)拟申请补助的新增项目,未开工的暂缓开工建设”。因此,根据上述测算,2020年申请补助的资金需求恐已将超过补贴总规模,在2021年如果新增补贴收入规模未有显著提升且垃圾焚烧项目延续2020年产能落地高增长态势的情况下,预警制度有可能在2021年启动。
避免一刀切给部分新建项目带来不利影响
对吨垃圾发电量高、垃圾量充足的项目影响较小,对中小型项目或非经济发达地区项目影响较大
“垃圾发电与光伏等其他可再生能源不同,光伏发电成本已接近火力发电厂,垃圾发电是垃圾处理的余热利用,其收入是处理成本不足的合理补充。一个垃圾发电厂的收入和支出应是一定关系的,优惠电价的减少必然导致政府补贴的增加和投资商收益的减少,如果投资收益的减少已到企业承受的极限,那么必须要政府补贴增加,以便维持收支平衡。”垃圾焚烧行业知名专家、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刘海威认为,《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垃圾量充足、单位垃圾发电量高的项目影响较小,但对一些新建的中小型项目或非经济发达地区项目影响较大,往往这些项目资金压力更大、所在地区欠发达,环保设施建设也稍滞后。政策应补充一些条款,避免一刀切给一些城市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带来不利影响。
刘海威建议,财政部确定的补贴资金规模应该与当年的垃圾焚烧处理规模相匹配,这样才能按时支付电价补贴。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其资金来源(附加可再生能源附加电费等)来确定补贴资金规模,而补贴的对象是垃圾处理厂处理的垃圾量,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应以预计的处理垃圾量来确定资金规模。
“《通知》征求意见稿中以收定支的原则,与现在主流建设投资模式不配套,导致垃圾厂收入不确定,不能保障合理的投资收益。”他进一步说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多是BOT或PPP等方式投资建设,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与政府签订BOT协议时是按现行发电补贴政策进行测算的,如现行0.65元/kWh(每吨垃圾上网电量在280kWh之内),而且现在的发电上网收入占到全厂收入的60%-70%,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就会使发电收入不确定,使投资收益测算具有不确定性。
刘海威建议,新政策可按吨垃圾发电量确定补贴电价,如吨垃圾发电量高,说明当地经济发达,而且发电收入也多,可执行一个稍低的优惠电价。如吨垃圾发电量低,说明当地欠发达,可仍然按现行0.65元的优惠电价。因为垃圾产生的危害是一样的,处理垃圾的设备投资和成本是相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