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郝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乡村振兴郝滩镇郝滩村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我局已收悉。受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结合《榆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乡村振兴郝滩镇郝滩村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的函》(榆环评函[2019]24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乡村振兴郝滩镇郝滩村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位于定边县郝滩镇郝滩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13′53.06225″,北纬37°29′26.14049″,总占地面积14505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填埋区场地整治及边坡处理、防渗系统、防洪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垃圾坝、防飞散网、进场道路、封场系统、填埋机械及辅助公用设施等。项目设计总库容32676.9m3,垃圾收集服务范围为定边县郝滩镇共12个行政村,服务年限12年,日处理生活垃圾6.71t/d。项目劳动定员2人,厂区设1间值班室,饮用水采用外购桶装水,不设生活设施,年工作日365天。项目总投资271.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的18.08%。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报告书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控制垃圾入场要求,加强填埋场的运行期及封场后的管理,禁止工业废渣、危险废物入场填埋,规范运行台账。
(三)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做好项目防渗及防洪工程,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检测防渗衬层系统的完整性,如出现渗漏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对填埋的垃圾及时覆土,定期进行消毒杀菌,减少恶臭气体散逸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400米,在此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六)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项目施工期实施环境监理。
五、项目涉及需其他行政部门行政许可的,应同时严格遵守其他行政部门审查审批意见。
六、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及建成后,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实施。
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编码:2019-610825-46-01-061823)
定边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4月7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4218916传真:0912-421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