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884048
传真:0535-6887519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
邮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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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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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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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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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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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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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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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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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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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盛泉工业园富明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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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郎牌蓄电池有限公司莱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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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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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郎牌蓄电池有限公司莱山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6日,法人代表郎记祥。为适应市场需求,烟台郎牌蓄电池有限公司莱山分公司拟投资30万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扩建项目”,新增危险废物贮存种类23类,危险废物年最大中转量410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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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采取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方面的环保措施:(1)废气:危险废物储存挥发的VOCs,通过风机引入活性炭,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VOCs排放浓度为0.675mg/m3,排放速率0.007kg/h,排放量0.0162t/a,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1中Ⅱ时段标准限值(2)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车辆运输、物料装卸过程以及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的噪声级在65~90dB(A)之间。项目采取一班工作制度,夜间不运营,噪声源叉车和运输车辆在厂内速度很低,风机、输油泵采取选用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拖把头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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