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哈尔滨市双城区垃圾清运处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进行哈尔滨市双城区存量垃圾场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开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存量垃圾场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双城区存量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双城以东3km东岭村北侧,第二看守所南侧,距离国道G102东侧约300m;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占地面积14万m2。将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双城区(东岭)简易填埋场内存量垃圾约110万m3进行无害化处置。采用把现状隐患存量垃圾倒库容原位处置技术方案,利用填埋场区内闲置用地,新建1座库容120万m3标准化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占地8万m2,平均填埋深度15m。新建卫生填埋场主体工程包括:环场道路、垃圾坝及截洪沟、填埋区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填埋气导出系统、填埋场封场覆盖结构系统、绿化及监测井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尔滨市双城区垃圾清运处;
联系人:傅大力;
联系方式:1511545333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黑龙江好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6号;
联系电话:13149517325
邮箱:73668001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1.doc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哈尔滨市双城区垃圾清运处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