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3077061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市民中心4楼综合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原阳县明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项目 |
原阳县福宁集镇刘庵村18号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生产再生骨料,骨料和水泥搅拌、压制成型生产便道砖 |
1、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投料、破碎、筛分、搅拌、装车工序及料仓等产尘点须按照环评要求将废气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高于本体建筑物3米)排气筒排放。原料、产品等物料全部入库(仓)存放,杜绝露天堆放物料,生产设备均设置于车间内。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4、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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