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一条闭环产业链实现垃圾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虎哥”后端的产业群几乎可以将所回收的全部的垃圾安全、清洁、集约和高效地转变为具有利用价值的再生资源。这些垃圾包括:各种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如废旧家具、装修建材、园林垃圾等)、废旧家电(如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电脑等)和有害垃圾(如电子废弃物等)等等。2019年“虎哥”实现垃圾减量8.07万吨,资源化率98%,无害化率100%。其中大件垃圾占比27.5%,废玻璃21.5%,有害垃圾约达107吨(而杭州主城区同期只回收了6吨,宁波市8吨,可见大量的有害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这些都是一般的回收群体不愿意也无法回收处理的垃圾。早在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就明确提出“政府应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中办和国办刚刚印发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了企业的主体作用,提出应“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二者的要义均在于此。
第三,智慧化监管平台可以实时“精准”监控垃圾的投放量、清运路线、资源化利用量,体现了垃圾治理过程中的“精密智控”。“虎哥”开发的数字平台直接对政府开放,政府至少可以在三个方面“精准”地监控垃圾治理过程:每户居民的实时投放量、“虎哥”细分的47种垃圾的实时回收量、这47种垃圾实时的去向和资源化利用量。可以说,数字平台“精准”实现了垃圾回收、清运、资源化利用等“多点多面”的“一网监管”。实现监管的自动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提升了垃圾治理监管体系的现代化水平,这也正是《指导意见》强调的。
三、启示和建议
余杭区建构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体现了《指导意见》的要求与期望,无疑是成功的经验。本文在总结这一经验的过程中,对未来的垃圾治理形成了以下几点建议。
1、以高科技为支撑,提升垃圾治理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的现代化水平。这个体系应涵盖源头回收、中间清运、后端资源化利用全流程,依托数字平台实现垃圾回收、清运、资源化利用的全网融合。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全过程监管,如居民端的溯源管理、各环节的精准考核和评估、垃圾治理绩效的“精准”评价,以及精准掌控资源化利用率和去向,落实《指导意见》中监测能力建设的要求。
2、加强对垃圾治理龙头企业的支持,实现多方共治和市场导向。鼓励龙头企业纵向整合小型垃圾分拣中心、个体非正规垃圾回收群体,建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垃圾回收体系,并使回收物真正流向再利用环节。依托智慧监测平台,“精准”地定向减税和补贴,激励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3、转变垃圾治理效果的评价方式,以最终垃圾残余量作为评价依据。垃圾治理的重点不是所谓的分类正确率,分好类的垃圾没有出口最后还是一股脑儿送去填埋或者焚烧又有什么意义?垃圾治理归根结底是减少垃圾,而这里的关键又在于资源化利用,让垃圾真正成为从“放错”到“放对”的资源,也就无需再大量建设垃圾填埋场或者焚烧厂了。因此,本文强烈建议以最终需要填埋或者焚烧的垃圾残余率作为评价指标,促使地方政府在资源化利用方面下功夫,真正走向“无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