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废处置,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另一个战场。生态环境系统正全力以赴,确保一线产生的大量医废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理处置。自“非典”以来,我国医废处置能力从捉襟见肘到日臻完善,面对当前应急状态下井喷的医废产生量,还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提高?
不久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在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前,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那么,一个城市该如何规划自身的医废处置规模?下一步,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医废处置设施,还需要完善哪些政策措施?本报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部主任孙宁和投资部副主任程亮。
中国环境报:新冠肺炎暴发前,我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情况如何?
程亮:2003年的“非典”疫情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台并实施。《规划》实施前,当时只有少数城市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通过《规划》实施,大幅提高了我国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水平,设施建设总体成效明显,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的医废安全处置能力。
截至2018年,全国各省(区、市)共颁发407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用于处置医疗废物(383份为单独处置医疗废物设施,24份为同时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设施)。除个别地区外,大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均至少具备一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相对而言,大中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行业比较成熟,处置设施也比较完善。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81.7万吨,处置量81.6万吨。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最新数据,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前,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4902.8吨/日,疫情暴发后,各地通过多方途径增加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6022.0吨/日。
中国环境报:目前,我国在医废处置方面主要采用集中处置模式,根据您的了解,这些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待完善?
程亮:应该说,集中处置模式是经实践验证的合理模式,能够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的规范化水平和效率,便于监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是环境基础设施领域特许经营发展较为成熟的领域之一,通过建立收费处置机制,极大提高了处置企业可持续运营能力,这也是不少企业积极投资医疗废物处置行业的原因。
但部分处置中心特许经营期长达二三十年,一定程度抑制了合理竞争,若无依效付费机制,容易出现运营效率低等问题。目前,医废处置收费标准缺乏动态调整机制,滞后于运行处置成本变化,而且大部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之前未享受任何环保企业的优惠政策。今年2月出台的《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但后续落实情况如何尚无法给出定论。
此外,集中处置模式下,虽能够做到覆盖大型医疗机构,但不能确保各地小的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都能纳入所在城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范围。一些偏远的、规模小的医疗卫生机构,废物产生量小、路途遥远,运输成本高,医废处置单位不愿意收集这部分医疗废物,导致这部分医疗废物存在混入生活垃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