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并网系统应包括并网线路及其保护装置设备、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备、电力系统通信设备、同期装置、10kV以上开关柜(或GlS装置)。并网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及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不应无协议运行和无合同交易;
2应严格执行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等有关规定,以及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指令;
3应制定并网线路及其保护装置事故处理措施。
四、厂用电系统应包括高压变频器、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柜、电动机及其保护装置等。厂用电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投入运行前,应确保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投入运行;
2变频器的运行应符合依据制造厂提供的资料编制的运行规程的要求;
3高低压开关柜应整洁,仪表指示应正常,开关接触应良好,并应有定期保养和试验的相关管理规定;
4电动机的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应落实电动机的防火安全措施。
五、直流电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流电源装置宜有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2、直流母线的电压均应在合格范围;
3、蓄电池组应有合格的充放电容量;
4、防酸蓄电池和大容量的阀控电池应安装在专用蓄电池室内,容量较小的镉镍蓄电池和阀控蓄电池可安装在柜内;
5、蓄电池室的温度宜在5℃~35℃内,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蓄电池室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室内照明线应采用耐酸绝缘导线。
六、应急电源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充电电压、电流等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各指示灯显示正常状态;
2、闭锁装置正常,灵活;
3、控制开关、出口断路器在自动位置;
4、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性试验、启动试验和切换装置的切换试验;
5、柴油发电机组处于热备用状态。
七、通信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信系统运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T544的有关规定,确保通信畅通、安全;
2、电力调度服务的专用通信设施的运行应符合电力调度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
3、垃圾调配通信应保持畅通,确保进厂垃圾满足生产要求;
4、生产管理通信应保持畅通,确保生产过程的正常交流。
八、采光照明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的供电系统应正常投入,确保照明正常;
2、焚烧厂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间等重要场所的事故照明应保持正常;
3、在主厂房、中控室、消防水泵房、高低压配电室、通信机房等重要设施处、参观通道等场所安装的应急照明保持正常;
4、烟囱上面的飞行标志障碍灯应正常运行;
5、门窗、屋面采光带等应完好无损,确保自然采光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