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环卫工人防护措施
环卫工人工作时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戴口罩、手套,作业完成后,要及时使用消毒洗手液洗手,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要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进行监测处置。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市、区、办事处、作业单位联防联控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上下同心,协同打赢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攻坚战。
(二)完善消杀专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有记录台账、有专人检查。
(三)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培训。加强环卫从业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常识的培训力度,提高环卫工人参与抗击疫情和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四)做好防护物资筹备。各单位要做好消毒液、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物资的筹备工作,按照应急处置要求,打破常规,将用于环卫工作防护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保障。确保做好各项消杀物品和环卫工人防护用品落实到位。
(五)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市城管局成立1个督导组,各县(市、区)成立不少 于2个检查组,建立日检查、日汇总、日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疫情随时上报。各县(市、区)每天下午3点前将工作落实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