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中的相关要求,现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征求公众对于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旌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
建设单位: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孙村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约56.6亩,填埋场总库容量约34.48万立方米,日均生活垃圾填埋量为105吨/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施工期废水污染主要有施工区地面清洗和施工机械、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设置化粪池,对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大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拟对进场道路适时洒水抑尘;噪声污染主要是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
(2)营运期
①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填埋区设截洪沟,分流场区与场外雨水,场外雨水排入附近沟渠;填埋区渗滤液、洗车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废水在调节池内混合后经一套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外置式MBR膜生化处理系统+NF处理系统+RO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项目区总排口排入项目区附近地表水体,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
本项目填埋区填埋时,堆面采用HDPE膜遮盖,填埋场运行期填埋气通过导气石笼排出,当聚集气体中甲烷达到可燃烧浓度时通过自动点火装置进行点火燃烧;道路扬尘通过采取入场道路硬化处理、不定时洒水抑尘、净车出场减少扬尘。在此前提下,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工程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设备减振等,在综合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区排放限值,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直接在项目区内填埋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在厂区内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⑤地下水
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13-2007)要求进行防渗;场地周边设置6个地下水监测井:2个下游监测井、2个填埋场旁侧对照井,1个上游本底井,1个地下水主管出口。最大程度降低对地下水的影响,确保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旌德县总体规划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17856389172
电子邮箱:jdxcgj@126.com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工
联系电话:0551-65544196
电子邮件:380753773@q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详见附件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
(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民众。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21日-2月7日),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