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讯,1月21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指导规划(2019-2030)》(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显示,至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0万吨/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达到85%以上,项目总投资共计约420.1亿元。
《规划》对江苏省各个地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作出整体规划。要求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常州和宿迁等地加快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并提出到2030年,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全覆盖。具体建设规模及投资见下表。
根据《规划》,至2021年,江苏将建成27座垃圾焚烧厂,预计可新增焚烧处理能力2.7万吨/日,总投入资金170.2亿元;在2022-2030年期间,江苏省建成33座垃圾焚烧厂,预计可新增焚烧处理能力4.3万吨/日,总投入资金约249.9亿元。
据统计,未来10年间,江苏省共计划建设完成60座垃圾焚烧厂,新增焚烧处理能力达7万吨/日,总投资金额高达420.1亿元。其中,苏州市计划建设8个垃圾焚烧项目,总投资达135.5亿,居全省最高。
对居民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规划》要求,从项目厂址选择、厂区平面布置优化、设备选型优化及隔声、减振等方面减小对声环境的影响。建立完善的重点污染源监控体系,实现烟气中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进行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