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提出了以下垃圾分类相关问题,李如刚副主任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修改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在5月1日实施,“一大四小”配套实施方案的进展如何?未来4个月都有哪些具体行动确保条例落地?
李如刚副主任:
为推动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019年12月27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北京市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北京市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北京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办法》《北京市生活垃圾减量实施办法》等4个配套实施办法,明确了62项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未来将采取以下具体行动确保《条例》落地实施。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暂存要求,规范各品类垃圾标志标识,分别制定面向居民和社会单位的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二)推动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强制分类。把强制分类作为重中之重,各级党政机关全面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推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经营性场所开展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实现全覆盖。
(三)推动居住小区垃圾分类。一是分类投放环节。按标准配置垃圾桶,做到标识醒目,设置合理。二是分类收集环节。厨余垃圾施行“桶换桶”、“桶车对接”方式,其他垃圾逐步推动实施,确保收运全过程密闭,无二次污染,密闭式清洁站同步开展适应性改造。三是分类运输环节。建立“绿色车队”,逐步统一车辆外观涂装,易于群众识别监督。
(四)持续抓好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完善示范片区创建标准,严格执行考核验收办法,以三年为考核周期,加强日常检查,持之以恒把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到2020年底,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全面实施,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街道(乡镇)占比达到90%以上。
(五)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治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垃圾分类。
(六)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20年底,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结构不断优化;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并运用经济手段促进餐饮单位源头减量,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处理。
(七)重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管理流程。搭建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实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流程再造,确保全链条无缝衔接,并在阳光下运行。
(八)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发挥垃圾分类市级财政政策撬动作用,各区参照市级政策建立面向基层的垃圾分类减量以奖代补机制,加强成本管控,促进垃圾治理投入由末端向前端转移。
(九)完善垃圾分类基层治理。落实街道、社区在宣传动员群众方面的职能,发挥街巷长、小巷管家、楼门长作用,借助党员“双报到”机制,落实物业公司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健全社会第三方参与的市场机制,强化垃圾分类的督促引导和教育引导,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模式。
(十)细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旧货交易,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倡导“净菜进城”、“光盘行动”等,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十一)强化社会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种手段开展宣传动员。成立市级宣讲团,组织居民到垃圾处理设施参观,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2020年底,各学校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投放率将不断提升。
(十二)发挥垃圾分类执法强制作用。健全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严格查处垃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严厉处置违规行为。做好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分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