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2018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的,要对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进行监管及考核,加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进程。
通过对外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测评,完善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制度,有效推进垃圾分类绩效评估和工作落实最重要的指挥棒,第三方测评在垃圾分类发挥积极作用是个别城市垃圾分类的亮点。
事实上,检查垃圾分类工作抓得如何、成效几何,除了市垃分办派出考核组实地检查、听取有关部门自查自评外,同时利用第三方考核,客观测评和有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垃圾分类的标准化建设。另外,有了第三方考核机制,也可削减和避免政府在“自查评分”环节自说自话、自打高分的现象,同时杜绝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考评过程中进行权力寻租、包庇护短。有了扎实过硬、被充分采信的第三方测评机制,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终极目的,而非“只唯上,不唯下”。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第三方测评的作用,必须运用好考评结果,纠正执行中的偏差,推动垃圾分类政策有效落地,真正完成服务型政府的创建工作。
从这些角度看,我们也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模式。针对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些有益探索:
首先,明确第三方测评的职能定位。坚持落实管、办、评分离,划清政府部门与专业测评机构的职能边界。第三方垃圾分类测评机构重在发挥其科学、客观考评功能,政府与专业机构各司其职,使整体垃圾分类考评工作朝健康、良性的方向持续发展。
其次,建立第三方垃圾分类测评标准体系。一要确立服务标准,立足于垃圾分类工作不同发展阶段,制定符合不同发展阶段的评价指标体系;二要逐步建立测评机构的专业标准,提高垃圾分类测评机构专业化程度,考评技术、统计与分析技术、制定专项方案等问题,促进整体专业水平提升。
第三,提高对第三方垃圾分类测评结果的使用和认识水平。引导政府各有关部门熟悉并使用第三方垃圾分类测评结果。
第四,联合第三方垃圾分类测评机构以应对共同面对的问题。在测评理论和技术上相互切磋;遵循垃圾分类考评基本原则,确立垃圾分类行业共同的、清晰的努力目标,从而促进第三方测评在垃圾分类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最后,建立第三方垃圾分类测评结果使用机制。第三方垃圾分类测评机构需要靠自己的信誉生存,要积极与政府部门合作,探索垃圾分类测评的政府需求衔接,提升政府对第三方垃圾分类测评机构的认可度。政府须及时开放对独立第三方测评机构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渠道,并给予政策、行业和环境的支持,特别是国家顶层设计上编制和出台相关鼓励文件,例如“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效率,并做细做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文件内容包括总体要求、规范第三机构参与(如何合理选择第三方机构、明确第三方参与内容、规范委托合同内容、加强资金与绩效管理)、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等内容。通过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行业环境氛围,建立和培育出更多专业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完善垃圾分类指标评估体系,发挥第三方测评机构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应有作用。
(作者简介:现任厦门市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总负责人、中国民主促进会成员、高级调查分析师、福建省决策第三方技术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