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1月3日,中国天楹发布关于调整越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事项并签署相关备忘录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继续推进越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实施,经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友好协商,各方同意对越南各个项目的持股平台及其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就相关调整事宜签署备忘录。
据了解,2019年4月4日,中国天楹、公司全资子公司 Europe Tian Ying BVBA(欧洲天楹)(中国天楹和欧洲天楹合称为“甲方”)与 Perfect Wave Holdings Limited(美涛公司)、Kechuang 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科创投资)(美涛公司和科创投资合称为“乙方”)已就越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合作事宜签署了备忘录。
根据《原备忘录》的约定,双方拟以 United Expert Investments Bvba(比利时联萃)为合作平台,并计划将河内项目、富寿项目、清化项目的相关权益转移至比利时联萃名下。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由于越南政府的相关限制,欧洲天楹无法将其所持有的河内天禹环保能源股份公司(河内项目公司)的相关股份转让给比利时联萃。
据悉,双方同意河内项目的持股平台由比利时联萃调整为欧洲天楹,并同意对河内项目公司和欧洲天楹的股权结构等事项进行调整。美涛公司将其所持有河内项目公司27.9%的股份转让给欧洲天楹,股份转让完成后,欧洲天楹持有河内项目公司93.9%的股份,美涛公司持有河内项目公司0.1%的股份。科创投资通过认购欧洲天楹发行新股成为欧洲天楹股东。股权结构调整后,中国天楹持有欧洲天楹35.14%的股权,Urbaser持有欧洲天楹35.14%的股权,科创投资持有欧洲天楹29.72%的股权。欧洲天楹通过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等方式对相关资产负债进行剥离,剥离完成后,欧洲天楹持有的权益负债包括:欧洲天楹持有河内项目公司的股权、欧洲天楹向河内项目公司的提供的借款、欧洲天楹为向河内项目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而向其他方获得的融资。
在科创投资通过认购欧洲天楹发行的新股成为欧洲天楹股东之前,欧洲天楹应将其持有比利时联萃7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天楹或其全资子公司,欧洲天楹将不再作为双方关于富寿、清化项目的合作平台。BVI联萃应该将其所持有的富寿、清化的股权和权益全部转让给比利时联萃。比利时联萃不再作为河内项目公司双方的合作平台,但仍然将作为富寿、清化的双方合作的持股平台。
对于欧洲天楹投入河内项目超过注册资金的部分,由欧洲天楹以债务的方式获得融资,即由欧洲天楹与中国天楹或其他第三方主体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双方同意,河内项目公司支付给欧洲天楹的利率水平不得低于欧洲天楹向中国天楹或其他第三方主体支付的利率水平。
据了解,越南河内项目内容为建设一座4000吨/天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发电功率达75MW,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越南河内市朔山县南山社南山废物处理联合区。项目总投资额7,169,084,981,000越南盾(约71690亿越南盾),合319,463,703美元(约3.19亿美元)。项目运行时间为49年,自签发投资主张决定书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