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两年来,垃圾分类话题热度居高不下,行业内不少人认为垃圾分类不仅仅涉及技术问题,更涉及到公共管理问题。在这一方面,日本、德国等有着丰富垃圾分类实践经验的发达国家的做法成为固废行业内许多人研究的内容。12月20日,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左健在“2019(第十三届)固废战略论坛”上分享了她在中日之间垃圾分类细分领域方面的比较研究成果。
左健
日本的固废管理
日本垃圾分类的历史课题和对策
日本自二战后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蚊蝇滋生,流行病扩散,为改善公共卫生水平,保持舒适的生活环境,日本将固废处理作为环境卫生对策,制定了《清扫法》。
到20世纪60-70年代,日本进入了高速发展期,产业废弃物快速增加,公害问题日益突出,《废弃物处理法》出台并进行了多次修订。
20世纪80年代,日本进入了泡沫经济时期,废弃物产生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成分也变得更为复杂。虽在早前就已提出再循环利用,但却难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废弃物处理量,构建“循环型社会”的理念应运而生。
20世纪90年代,日本废弃物治理的主要课题聚焦到了废物产生抑制和回收利用,针对各种资源垃圾的回收利用、有害物质(包括二恶英)控制、以及可应对固废种类和性质多样化的处理体系,出台了《环境基本法》、《二噁英对策特别措施法》、《产废处理指定设施整顿法》、《容器包装回收利用法》、《家电回收利用法》,并二次修订了《废弃物处理法》。
进入21世纪,日本开始推进3R以构建循环型社会,并进一步加强产业废物处理对策,以及非法投弃对策,出台了《循环型社会构建推进基本法》,针对建设废弃物、食品废弃物、PCB、废车和小型废家电回收利用的一系列个别法,以及《产废特别措施法》,并再次修订了《废弃物处理法》。
日本现有的法规体系:
日本现有的法规体系以促进循环型社会的构建为主要目标,出台了《资源有效利用法》,从产品设计和制造阶段下手,提高产品的“环境友好”程度,构建制造商自主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出台了多种资源垃圾的《回收利用法》,促进资源垃圾的再生利用;出台了《循环基本法》,明确了循环型社会的定义是抑制天然资源消耗、减少环境负荷;确立了资源循环利用和废物处理的优选顺位原则,依次是:①减量、②再使用、③再生利用、④热回收、⑤妥善处分。
针对循环型社会的构建进程,设立了三个定量考核指标:
“入口指标”:资源生产性=GDP/天然资源投入量,2020年的目标值为46万日元/吨(2010年37.4万日元/吨)。
“循环指标”:循环利用率=循环利用量/(循环利用量+天然资源投入量),2020年的目标值为17%(2010年15.3%)。
“出口指标”:最终处分量=最终填埋量,2020年的目标值为1700万吨/年(2010年1900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