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洱海生态保护工作不力、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2018年10月22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回头看”督察发现洱海生态环境存在问题,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云南省政府对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情况开展了现场督察并移交了督察发现问题,2次督察指出高原湖泊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除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部分湖泊水质改善不明显、甚至下降等情况外,有关重点治理项目推进滞后,沿湖开发强度较大等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城市开发管控不力,环洱海城市扩张迅速,人口增长过快,特别是海东开发区大面积削山造地,建设高端旅游地产,给洱海保护带来巨大压力。二是近年来洱海旅游发展迅速,但相应的引导管控不力,大量餐饮客栈临湖布局、违规建设,甚至侵占湖滨带。三是治理规划流于表面,未充分考虑需求与可能,未突出治理重点,截至督察时,“十三五”规划项目完工率仅为20%。四是污染控制仍不到位,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粗放,环湖城镇和农村污水收集率仅约50%,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力。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等7个单位问责,给予23名领导干部问责。其中,给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梁志敏(时任大理州委书记),大理州委书记陈坚,大理州州长杨健,大理州常务副州长邹子卿诫勉问责;给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承贤(时任大理州副州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苏发吉(时任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大理州政协副主席段玠(时任大理州副州长),玉溪市副市长李劲松(时任大理州环保局局长),大理大学纪委书记李福安(时任大理市市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云昌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大理州政协原副主席、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志东(已退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省城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还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理市市长杜淑敢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洱源县委书记李洋诫勉问责,给予洱源县县长丁洪涛政务记大过处分。
六、杞麓湖生态保护工作不力、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高原湖泊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除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部分湖泊水质改善不明显、甚至下降,有关重点治理项目推进滞后,沿湖开发强度较大等问题依然突出。截至2018年5月,杞麓湖“十二五”规划项目完成率未达到督察整改要求;保护治理规划项目完工率较低,水质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玉溪市、通海县对杞麓湖生态保护工作不力,中央投资2200万元,原计划于2011年投运的玉溪市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至今仍未建成投运,导致每年70万吨以上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杞麓湖流域;同时,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自2014年实施以来,建设进展缓慢,大部分截污工作没有建成,无法达到预期的环境效果,杞麓湖水质一直为V类。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给予玉溪市委、市政府等6个单位问责,给予14名领导干部问责。其中,给予玉溪市副市长蔡四宏,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云鹏(时任玉溪市副市长)诫勉问责;给予玉溪市委常委、红塔区委书记张小良(时任通海县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玉溪市林业局正处级待遇干部资武(时任通海县县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玉溪市政府副秘书长田江龙(时任玉溪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玉溪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柳洪(时任通海县县长)诫勉问责;给予通海县委书记卢维江(时任通海县县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通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文存(时任通海县常务副县长)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我省一些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及时、不到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发挥政府主导和企业主体作用,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敷衍整改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要拿出壮士断腕、浴火重生的勇气,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中,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云南。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4日
(原标题:云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