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配置分类投放设施。研究制定垃圾分类标识系统,确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其他垃圾袋的类别、规格、标志、选型等。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按照“桶车对接”要求,确定垃圾收集容器的体量、数量和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对有害垃圾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按照类别进行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餐厨废弃物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并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对可回收物根据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探索智能化垃圾分类,安装智能回收箱。
(三)完善分类收运体系。根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种类和数量,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委托有资质的处置企业或由现有环卫收运单位增配力量统一进行收集,并运送到相应处置地点。根据餐厨废弃物的产量和分布情况,以现有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为基础,进一步提高收运能力,扩大收集服务范围,确保应收尽收。餐厨废弃物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废弃物泄露、遗撒和臭气排放的控制。
(四)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图书馆、科技馆、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五)统筹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着力提升垃圾处理能力。推进威海市固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文登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和威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工程。引入社会资本规范运作威海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鼓励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实现枯枝落叶等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大件可回收物。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
(六)注重垃圾源头分流减量。开展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源头分流,持续推进“光盘”行动,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浪费和污染,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农村垃圾就地综合利用,切实减少进入垃圾末端处理设施的数量。
(七)建立垃圾分类数据综合统计制度。推进资源回收体系与垃圾收运体系衔接,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园林绿化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理数据统计系统,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组织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做好垃圾分类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各类垃圾的清运量和流向。从事垃圾分类的单位应建立台账,认真记录垃圾分类收集信息,定期上报有关情况。
(八)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培育志愿者队伍等措施,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做好垃圾分类公益性宣传,分享垃圾分类常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工作;掌握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建议;实行垃圾分类工作例会和月报制度。市城市管理委员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保障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要配备专业力量,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投入,积极探索和总结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可行模式。各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投入,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积极吸收社会资本,不断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垃圾分类、垃圾综合利用相关企业和项目建设,对垃圾分类项目在用地、配套设施方面应给予优先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和业务培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加大对各区、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力度,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精致城市考核,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考核,结合信用应用“五进”工程纳入信用公约范围。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加强对垃圾分类一线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市、区(开发区)、镇(街道)、社区等分别通过研修班、专题讲座、研讨会、参观实践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相关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荣成市、乳山市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附件:威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