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对可回收物按照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电子产品、其他等进行分类,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回收等多种方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高值化。鼓励将可回收物送钢铁、造纸、塑料加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企业循环利用。2019年年底前,公布可回收物指导目录,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更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做好社区可回收物品回收利用工作,探索建立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积极采用密封可回收运输车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结合环保产业园建设,或在生活垃圾焚烧厂附近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章丘区、长清区政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推进易腐垃圾分类处置。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在全市范围内从大型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餐饮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社区中选择有代表性的点位,引进有实力、有业绩的企业开展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根据实际可引入“网格治理”模式,就近布局就地处理设备,多点位集中就地处理,解决部分点位场地小、易腐垃圾产量小的问题。试点期间,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运行单位对外排水应主动接受水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监督。为鼓励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市级财政给予各区县一次性补贴,用于设备购置及试点运行,力争2019年年底前全市达到50吨/日就地处理规模;2020年年底前,对三星级以上宾馆、就餐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餐饮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采取就地处理,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可开展联合就近就地处理。各区县要组织生态环境、水务、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对异味、噪音、水、渣、油等污染防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回流餐桌,同时做好对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运行效果及成本的分析(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长清马山环境科技产业园或章丘区高官寨环保产业园内选址规划规模600-800吨/日易腐垃圾处理厂,提高易腐垃圾集中处理能力,力争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年底前建成投用(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区、章丘区政府)。
6.提升其他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结合垃圾产生量增长趋势,按照“适度超前、略有余量”原则,合理规划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加快长清马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年底前规范运营,增加1300吨/日的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提高全市垃圾焚烧处理率;规范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200吨/日)运营管理;加快建设平阴县、商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提高焚烧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城管局,章丘区、平阴县、商河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升污泥焚烧处理能力,统筹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7.增配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要符合密闭、机械化作业要求,颜色、标识统一规范,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结合产生量、投放频次、投放方式,指导、督促责任主体合理配置标识准确、数量充足的投放设施(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新建(改扩建)集贸市场等,应充分考虑垃圾分类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垃圾分类设施,有条件的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试点“定时定点+预约收运”的垃圾不落地、不混装收运体系,2019年年底前各区县至少完成一处试点,2020年6月底前各街道(镇)至少完成一处试点,2020年年底前总结经验加以推广,逐步减少或取消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年底前,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先行先做、做好做精垃圾分类,采取定时、定点、定人方式收运,并建立分类统计台账和数据统计体系。(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加强示范片区、示范社区(村)建设,打造高标准垃圾分类模式(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为重点,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到2020年年底前,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坚持城乡统筹。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农村易腐垃圾规范化就地处理或与农业有机废弃物、粪便等协同处理(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原则,认真做好农村垃圾分类收运及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
(二)开展垃圾源头减量行动。
1.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加大大型农贸市场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探索制定净菜进城相关标准与措施,建立激励机制,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垃圾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和布袋子,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导星级酒店、餐饮企业开展餐饮“光盘行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3.推行绿色办公。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相关文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绿色采购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