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正在开展《高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封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初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的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获取。
建设单位名称:高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通讯地址: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硕勋路95号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8283118577
评价单位:四川省冶勘蜀通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52号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17365580267
电子邮件:10682109@qq.com
五、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公众意见表
附件2:高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封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
附件1: 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