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垃圾产量小,既有固体又有液体,一般不用公开放置的有害垃圾桶收集。发达国家家庭有害垃圾一般采用销售场所回收、固定回收点回收、回收日回收和流动回收等方式。根据欧盟统计,2012年~2016年欧盟约70%的普通电池由商场回收,只有30%通过生活垃圾回收系统回收。发达国家有害垃圾收集量一般为每人每年两千克,其中占比最大的是废油,如废弃润滑油、废弃机油等。美国一些地区把废弃食用油也列为有害垃圾。德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对家庭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1999年到2001年年收集量4.2万吨,约等于人均0.5千克/年。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统计,2019年7月上海市平均每天有害垃圾清运量为291千克,约等于人均收集量0.012克,约为生活垃圾总量的十万分之一。
可回收物收集是重点
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往往是垃圾分类收集最大的初衷。在我国,人们通常将城市垃圾中可回收物称为“废品”,而将其余垃圾称为“垃圾”。“垃圾”一般由城市环卫部门负责处理,而“废品”的收运和处理则由其他部门负责。因此,目前城市建设部门统计出的城市垃圾清运量不包括“废品”部分。同时,统计内容的差异,也导致我国城市垃圾的回收利用水平难以得到全面统计和反映。
废纸是可回收物中的最大组成部分,约占50%。中国造纸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18年人均纸消费量为75千克,约为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3。尽管我国废纸回收率不到50%,低于发达国家75%的水平,但实际回收水平却显著高于发达国家。可以说,我国生活垃圾中废纸回收潜力并不大。
目前,对我国可回收物分类收集认识的矛盾焦点是低价值可回收物。低价值可回收物需要按照经济规律、市场规律组织回收。例如,废玻璃是可回收物,但现代化大规模的玻璃厂生产成本已经显著降低,而且来自家庭的废玻璃回收利用还要清洗,导致环保成本显著提高,因此废玻璃已经不具有回收价值。此外,市场需求也成为废玻璃回收利用的制约因素。旧衣服也是可回收物,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旧衣服的传统出路(如赠送亲戚等)却在减少。废旧家具也是如此,现在大量合成板材制作的废旧家具需要作为垃圾进行焚烧处理。
厨余垃圾分类是难点
厨余垃圾分类的初衷,是为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在美国,只有约5%的家庭厨余垃圾得到分类收集并进行堆肥利用;在德国,只实现了25%的分类收集利用,其中大约2/3还是园林垃圾;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曾尝试过在分类收集后堆肥利用,但最终因没有出路而将厨余垃圾定义为可燃垃圾,只能进行焚烧处理。
根据我国的居住条件,要推行家庭厨余垃圾分类,需要注意以下4点:
一是定时、定点收集。这一点非常重要,主要是便于督导。现在,上海等城市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
二是计量收费。对其他垃圾进行计量收费,而对分出的厨余垃圾进行免费收运。这是欧美及韩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采用的共性政策措施。
三是处罚偷倒。因为要求对其他垃圾进行计量收费,所以为了减少支出,偷倒垃圾这样的情况就会难以避免地出现,所以必须严厉处罚。
四是考虑成本和需求。简单地说,厨余垃圾收集处理建设规模应该以需求决定能力,即根据有多少土地可以接纳多少有机堆肥,来决定厨余垃圾收集处理规模。
此外,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要注重细节,特别是在采用堆肥方式处理时,考虑到清洁卫生要求,一般对熟的且含有盐、油、脂肪、蛋白等易产生异味的部分,不要求单独分出来。例如,奥地利维也纳市规定,“塑料袋、可降解塑料袋和其他可降解塑料产品、肉类、骨头、液体、油腻和咸的食物残渣,根茎,直径8厘米以上的枝条,鸡蛋,乳制品、真空吸尘器袋,猫砂,漆过或层压木质材料,尿布”等不能投放。德国慕尼黑对烹饪后食品垃圾不要求单独收集,而是要求将这部分垃圾作为其他垃圾投放,原因是这些垃圾并不适宜堆肥处理,容易带来卫生问题。
结束语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首先要做好衔接工作,即可回收物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与危险废物管理的衔接、厨余垃圾分类收集与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的衔接。同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在规划实施时首先要抓住短板,如建立家庭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其次要循序渐进,如先把废品统计体系建设起来,不追求理想化;最后是用先进带后进推动全民参与,为有意愿开展家庭厨余垃圾处理的居民提供收运处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