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威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威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总投资:30331万元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威海市城区西南17km艾山山脉红透山夼,环翠区张村镇威海垃圾处理厂内。本项目拟建一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的焚烧线,包括设置1台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1×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15MW发电机组,配套建设日处理240m3/d的渗沥液处理站。主要燃料为生活垃圾。设备年运行8000小时,年焚烧处理垃圾总量为18.25万吨。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和声环境
施工期间,由于地表遭受不断的碾压和扰动,在有风条件下,将加重地表扬尘的产生,对工业场地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据类比调查,施工扬尘影响的范围较小,一般在施工边界外50m的范围以内,尽量减少在大风时施工并在开挖地表时及时洒水抑尘,对容易起尘的施工地面喷洒适量的水,以防止风起扬尘。各种机械以及车辆燃油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其主要成分为CO、NOx等。由于污染源较分散,且每天排放的量相对较少,因此,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施工期水污染源包括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施工区的洗料废水、保湿、冲洗与设备清洗废水等。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而且以蒸发损耗为主,基本没有排放,不会形成地表径流。施工区的洗料废水用量较大,经过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地面冲洗和设备清洗废水由于量非常小,污染物为少量的石油类和SS,集中收集后回用于施工洗料或通过蒸发损耗,无外排。综上分析,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大部分回用于场地的施工用水,其余部分主要以蒸发损耗,均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地下水影响
本项目施工废水不可避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少量废水下渗,由于施工废水污染轻,主要为SS和石油类,在下渗过程中,经过土壤的吸收和分解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4)声环境
由于施工阶段一般为露天做业,周围无隔声与消声措施,故传播较远,因此,必须加强施工期的管理。昼间、夜间大多数施工机械的影响均可控制在工业场地场界范围内,距工业场地最近的敏感目标距离工业场地超过300m,施工噪声通过距离衰减,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砖瓦、砂石等,这部分固废全部运往制定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本项目施工期固废简单,生活垃圾定点存放、集中处理,均不外排,不会对厂址及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拟建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烟气采用“炉内脱氮(SNCR)+半干法脱酸(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碳酸氢钠)+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工艺系统,安装独立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净化后的烟气通过高度为80m烟囱高空排放。烟气净化系统除尘效率99.5%,脱硫效率90%,脱氯效率≥96%,重金属去除效率均≥90%。项目投产后,SO2、HCl、NOX、CO、Hg、Cd、Pb、As、Cr、Tl、Cu、Co、Ni、Mn、Sb、烟尘、二噁英等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
拟建项目垃圾卸料厅进出口处设置风幕,垃圾库全密闭设计,并维持负压状态,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和二次风抽气口,将垃圾库臭气抽入焚烧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焚烧炉检修时,送至卸料大厅顶部除臭装置除臭,外排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垃圾渗滤液与生产废水。本项目的垃圾渗沥液、垃圾卸料厅冲洗废水、高架桥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等高浓度废水输送到渗沥液处理系统(新建),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接至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收集至现有污水收集池并加压输送至卫生填埋场(一期工程)的排放水池,最终通过加压输送到市政污水管网。厂区外排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深海排放,对地表水外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地防止建设工程对厂区附近地下水造成污染,工程投产后对周围地下水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影响当地地下水的原有利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