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小区中存在的废旧衣物收集箱,我省也进行了规范,要求废旧衣物收集箱应密闭、防雨、防潮、防腐、阻燃,并具备专人开启功能。废旧衣物进行单独收集的小区,宜在每个小区的中心广场或主出入口设置1处,并由主管部门核准的回收单位进行收集,存有可追溯的台账记录。
饭店等应设置独立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
我省鼓励沿街商铺、单位采用定时定点上门收集生活垃圾,逐步减少或取消沿街路边垃圾收集点和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宾馆饭店、集中供餐单位的食堂等,应设置独立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餐厨废弃物收集桶宜采用120升/240升密闭桶,并推广使用电子标签,实施信息化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按要求进行密闭,并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同时应定期检修,保待良好车况,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造成二次污染。收运车辆应符合车辆技术规范,安装电子标签识别器、定位系统以及车载行车记录仪,并纳入信息化管理。
垃圾归集点按县(市、区)为单元进行布点
《指南》指出,城市宜按县(市、区)为单位设置有害垃圾归集点,其规模和作业能力应满足覆盖范围需求。居民家庭、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业单位生活源的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收运,由环卫部门或其委托的企业收集后送至有害垃圾归集点。
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可按县(市)、区为管理单元进行布点,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处。乡镇应结合分类情况和镇区的位置进行布点,可单独或相邻乡镇联合设置1处或几处。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用地面积除考虑分拣作业场所及相关设备安放以外,还需满足服务范围内可回收物储存周期为30天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