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五花八门的分类垃圾桶曾让你在投放时摸不着头脑?记者今天从江苏省住建厅获悉,为规范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我省11日印发了《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对垃圾分类设施配置等细节进行统一规范。
分类标志尺寸不宜小于桶正面面积60%
《指南》中指出,我省垃圾分类推进中,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害垃圾为红色桶,其他类垃圾容器颜色为黑色,厨余垃圾容器配置绿色。分类标志颜色可采用白色或桶的颜色为底色。当采用桶的颜色作为底色时,宜采用白色为基本色;采用白色为底色时,宜采用蓝色为基本色。分类标志的中文字体宜采用大黑简体,文字颜色应和图形标志颜色统一,且标志尺寸不宜小于正面面积60%。
小区宜设置不少于1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间(房),并设置明显标志;每处面积一般不小于20平方米,服务户数一般不超过1000户,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米。暂无条件采用垃圾收集容器间(房)集中投放生活垃圾的小区,可采用分散设置的垃圾分类收集点(容器)进行收集。但分散垃圾分类收集点(容器)宜逐步减少。因场地条件限制,未能设置垃圾收集容器间(房)的老旧小区,可设置临时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
新(改)建建设区应同步设计、建设分类设施
《指南》对投放、收集、运输环节的设施都进行了明确,指出新(改)建建设区或建筑物应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纳入相关规划或制定相关计划,统筹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新建和条件较好的既有居住小区宜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点,对生活垃圾进行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收集。
新建小区和有条件的既有小区还宜在合适区域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等收集点,建层高不低千3米封闭构筑物,并设置明显标志,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