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成本监审,每户每月生活垃圾处理成本为14元。经市政府批准确定采取全省最低的每户每月4元的征收标准,余下的10元全部由政府补贴。
为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镇生态环境,11月1日起,《宿迁市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的实施,将推动宿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我们每天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去哪儿啦?”“生活垃圾处理费如何收,用在哪?”“缴纳了物业费再缴这个费用是否涉及重复收费?”……《办法》实施在即,围绕市民热议话题,本报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
依法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是社会共识
生活垃圾包含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含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为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若不及时处理,会有怎样的后果?生活垃圾若不能及时从市区清运或简单堆放在市郊,往往会造成垃圾遍布、污水横流、蚊蝇滋生、散发臭味,还会成为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滋生地和繁殖场,影响周围环境卫生,危害人体健康。
毋庸讳言,垃圾“围城”是任何人都不愿意面对的结果。作为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会面临的资源和环境问题,垃圾处理显得至关重要。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征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成为了一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城市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