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防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高兴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电话:(010)66556294
电子邮箱:swmd@mee.gov.cn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刘玉强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电话:(010)84915280
电子邮箱:liuyq@craes.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4.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5.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8.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9.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10.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