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虞城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虞城县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项目(利民镇大侯楼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环评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虞城县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项目(利民镇大侯楼村)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虞城县利民镇大侯楼村,项目总投资约211.1万元,厂区占地面积约8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7.9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平台1座、钢构厂房1座、运料通道1处、储灰池、路面硬化等,本项目垃圾处理采用热解工艺,QF-W-30型双热解炉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30吨,服务范围为利民镇辖区(包括镇区和农村地区)。项目厂界东侧为现有生活垃圾热解站、南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农田)、西侧为农田、北侧为无名沟。项目厂区周边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南侧398m的三里河,与西侧大侯楼村最近距离约565m。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虞城县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豫发改〔2019〕57号),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
二、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虞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任主任联系电话:13569381828电子邮箱:ycxnkb@163.com
单位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庐山路中段邮编:476300
(2)评价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371-65529560电子邮箱:huineng100@163.com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龙宇国际816室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通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U_oJ2XyuGiDBxrxTwy7ZA,提取码:8hni)下载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向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获取查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单位、居民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本次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工程选址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公众所关注的项目建设环境影响问题;以及公众对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的要求。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U_oJ2XyuGiDBxrxTwy7ZA,提取码:8hni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公示,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发送信函、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30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虞城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