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下步工作这么做
会议必须要传递工作思路,这次会议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侯顺利作会议讲话。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主持会议。
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部门先后印发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文件,窥一斑而知全豹。
2018年12月29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2015年11月0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以实现农村垃圾的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发动群众、科学施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解决好当前农村垃圾乱扔乱放,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治理滞后等问题,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
2018年4月1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加快形成“村级回收+乡镇转运+县域分拣加工+再生资源基地综合利用”,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高效利用、生态环保、覆盖城乡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2019年1月18日,又印发了《关于参与农村人环境整治的行动方案》发挥供销合作社乡村经营服务网络优势,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化原则,激发企业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积极作用,构建以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为引领,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供销合作社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这次会议释放出要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坚持就近就地就农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让农民成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主力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建设回收利用体系。
2003年,浙江开始农村垃圾治理;2014年起,浙江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近几年,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但总体上看还处于粗分阶段,存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一些不足和短板问题。
下一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河南省兰考县召开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会议精神,结合浙江省委、省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巩固提升前一阶段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成果。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能力提升、制度建设、文明风尚等五大专项行动。完善分类投放要定时、分类收集要定人、分类运输要定车、分类处理要定位“四分四定”处理体系,做到村庄垃圾“应收尽收、应分尽分、应用尽用、日产日清”,引导和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成果稳步向前。
一、引导和激励农民提高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农民做好源头分类是分类处理的关键一步,必须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完善村规民约、广泛开展活动等方式来确保垃圾分类落到实处。针对农村是熟人社会的特点,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奖优罚劣制度,引导和激励农民提高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通过村民大会、入户走访、播放专题片,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小手拉大手”、“好姐妹宣讲团”等手段,全方位宣传发动农村垃圾治理;把农户门前“三包”、卫生费收缴等制度写入村规民约,加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洁净庭院、美丽家庭、示范责任区等评比,设立红黑榜、笑脸墙,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加快提升可利用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完善回收网点,健全农村回收网络,加强资源回收,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分拣(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农村回收站点的布局,培育农村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加快提升可利用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提高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按照居民分类、保洁收集、企业回收的原则,落实一定面积场地,统一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38%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65%以上。
三、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强化资源利用,加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按照集约化、多元化、规范化要求,合理规划布局省级项目村站点530个,全省新建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00个。采取各种管理及工艺措施从生活垃圾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四、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加快不便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的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建设,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易腐垃圾就地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有害垃圾由县或乡镇统一招标有资质的营运公司将垃圾转运到处置终端,实现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五、加强分类处理后的产出物的有效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过分类处理后,产出物变成了可利用的资源。为提升产出物资源化有效利用,全省各地在试点过程中,探索出垃圾变身环保酵素,作为肥料用于水果、蔬菜的种植;桐庐欧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英利畜禽粪便处置中心已试点生产垃圾有机肥并完成商标注册,年生产“世外桃源”牌垃圾有机肥6800吨,效益700万元以上。目前垃圾有机肥主要用于农业基地的土壤改良,为发展生态农业,培育绿色食品品牌提供了有力支撑。
六、完善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解决建设和管护资金保障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快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进度。通过创建培育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先进县或“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解决建设和管护资金问题。一要加大财政投入。将垃圾日常处理、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人员经费等资金纳入省、市、县、乡四级财政预算,确保有钱做好垃圾分类“四分四定”工作。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乡、村,省、市、县财政要给予倾斜,保持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总体平衡,缩小差距。二要扩大资金来源。鼓励乡镇自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基础设施改善、对村组以奖代投和驻村干部的奖励。有集体经济来源的村,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村集体经济不强的村,通过积极主动联系乡绅名士,捐助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经济发达村,外来人口多,可实行企业包干制度,每个企业每年给予所包干村(社区)一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费,该费用全部入乡镇(街道)财政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三要探索垃圾收费制度。在条件成熟的村,试点垃圾收费制度,制定村规民约,根据村庄实际情况收取卫生保洁费;红白喜事的卫生保洁费用由村干部或保洁单位上户收取,专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