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草案送审稿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类别,共分为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其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是指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的总称。餐饮垃圾,是指餐馆、饭店、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饮食剩余物,以及后厨的果蔬、肉食、油脂、面点等加工过程废弃物;厨余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果蔬,以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中药残渣等。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药品、废油漆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干垃圾和湿垃圾分类一度让很多上海人挠头不已。有网友甚至想出了“猪定律”,以“猪吃不吃”作为垃圾分类的标准:猪可以吃的是湿垃圾,猪都不要吃的是干垃圾,猪吃了会死的是有害垃圾,卖了可以买猪的是可回收物。
从北京的分类来看,“猪定律”可以靠边了。
影响征信北京个人罚款超上海
从北京、上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来看,违规个人和单位或面临罚款并且影响征信。
上海规定,存在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三种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将单位和个人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信息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
北京提出,执法机关应当将当事人违反条例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情况共享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机关根据市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可以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在罚款方面,北京要求更高。
如,上海对个人违规且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北京提出,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显示,个人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首次被发现,且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100以下罚款;第二次及以上被发现,且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截图
又如,为促进源头减量,北京和上海均提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对于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上海要求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北京则提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网友:支持,但别一车运走
对于垃圾分类,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