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沛县经济开发区(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红线内)
建设内容:二期工程扩建规模300吨/日,建成后全年增处生活垃圾10.95万吨。项目采用1×300t/d焚烧线,配置1×6MW的汽轮发电机组。二期项目建成后,全厂总占地面积63330.32平方米。
现有工程概况: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18.25万吨,采用1台日处理能力为500t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工程设置1台额定蒸发量为44.56t/h余热锅炉,1台装机容量为10MW的纯凝式发电机组,年发电量为6484.91万kWh,年上网电量为5317.63万kWh。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系统。本项目废水处理采取“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纳滤(NF)”系统,处理后废水接管沛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6-89955528
电子邮件:liuwb@ebchinaintl.co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子邮件:3190215361@163.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征求意见稿编制期间,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的网络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