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路线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垃圾分类已纳入《固废法》征求意见,处罚制度已有部分城市展开。
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增设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等,并对具体罚则进行了修订。
此外,《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9年7月1日已正式开始实施,标志着在推行20多年后“垃圾分类”在上海纳入法治框架:个人混合投放垃圾,今后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则可罚5万元。
随着加入立法及行政处罚普及,垃圾分类制度刚性逐步增强。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案)》修订草案新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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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垃圾分类试点在全国逐渐落地,来自上海等46个重点城市的垃圾桶需求被引爆,由于包括上海在内的近八成重点城市采用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四分类方法,不仅小区和中转站等终端集中收集点的大型垃圾桶需要更新和扩充数量,居民家庭和办公室的小型垃圾桶同样面临更新换代和增添购置的需求。
今年6月1日至18日相比去年同时段,“分类垃圾桶”全国搜索量增长18倍,其中来自上海的搜索量暴增134倍;
销量方面,6月下旬分类垃圾桶来自上海地区的购买量同比增长105.8倍,成为同期最火爆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