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州市东乡区城市管理局抚州市东乡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二期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8日-8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18279487951
传真:0794-4232871
通讯地址:东乡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31800)
一、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乡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二期PPP项目
二、环评机构: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三、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为环境卫生管理项目,位于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总用地面积25333m2,绿化面积3832m2,总建筑面积2520m2,地理座标:北纬28o11′22.51″,东经116o34′49.04″。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14%。
四、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各扩建的转运站渗滤液、新增环卫车辆冲洗废水、新增公厕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排污沟+集污池(一期)与转运站渗滤液一并由吸污车抽走运至洋源里垃圾填埋场处理;各公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东乡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乡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北港河;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东乡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东乡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北港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环卫运输车辆、各公厕和各转运站产生的恶臭。对环卫运输车辆封闭运输并定期冲洗可有效减少因运输的残余生活垃圾堆存发酵产生的恶臭;对公厕采取冲洗通风减少恶臭;各转运站产生的恶臭采用喷淋除臭并通过持续的机械通风系统呈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限值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来源于车辆运输过程以及进出站时的行驶噪声。应优先选用功能好的车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板等措施,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确保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功能区噪声限值标准;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汽修固废、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汽修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废机淍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与本站压缩处理的垃圾合并送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五)环境监测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和环境监测计划,废气每年监测一次;废水每年监测一次;噪声监测每年一次:固体废物每
月处置情况检查一次。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号文件)要求,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