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了四川省实施“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
在全省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县级城市(含县城,下同)、乡镇和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0年,成都、德阳、广元3个国家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他地级城市的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中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4个省级示范城市要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宣传发动、体系建设等经验做法。
到2022年,成都、德阳、广元不断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果,形成一批示范片区。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的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5年,全省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级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网友最最关心的“垃圾分类”类别,《方案》也有明确说明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和餐厨垃圾的单独投放比例,逐步降低其他垃圾占比。
此外,《方案》要求,制定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明确分类的标准、标识、投放规则等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鼓励各地根据本地生活垃圾实际处理能力,细化完善本地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指导单位和个人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原文如下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清华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专题会决策部署,我厅拟订了《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12日-16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到指定邮箱。感谢您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28-85536400
电子邮箱:331378349@qq.com。
附件:《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9日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在全省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县级城市(含县城,下同)、乡镇和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