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7月3日,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毅青博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温泉县城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温泉县城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建二期垃圾填埋场场地位于县城东北方向,距离温泉县城区2.5公里,紧邻一期垃圾填埋场北侧,垃圾填埋场中心坐标81°03′39″,45°58′31″。该处场地南侧为一期垃圾填埋场渗滤收集池,北侧东侧西侧均为山丘。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72.5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银行贷款,通过多方面筹措资金顺利让项目成功实施。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温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二期工程,配套建设填埋场二期的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办公用房以及完善场区道路等辅助设施。具体规模为:
(1)垃圾填埋场总占地面积1.57万m2(23.55亩),总建筑面积为1418m2。
(2)库区工程:新建垃圾坝一座,垃圾坝采用碾压土石坝,日处理30吨垃圾。
(3)完善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新建渗滤液处理站一座,日处理渗滤液40吨;
(4)辅助设施及设备购置:配套建设办公及生产用房、小车库/仓库及机修、清水池及给水泵房、门卫、地磅房、柴油机房、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购置垃圾压实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垃圾运输车、消毒车吸污车、工具车、地磅等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温泉县天拓工程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泉县三峡西路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18609090129
邮箱:31739741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毅青博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39号
联系人:彭晓彤
联系电话:0991-4543188
邮箱:49008551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温泉县天拓工程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