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授权主体:凌源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凌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三、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项目编号:ZB-10-04A-2019-D-E10702
五、项目名称:凌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六、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t/d,配置2台4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地点为:凌源市东城街道瓦庙子村。本项目投资为48795.01万元。
七、PPP运作模式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运营期设为28年,建设期2年。
本项目作为新建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按照BOT方式运作,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等,所有项目所需资金均由项目公司负责。凌源市人民政府授权凌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政府方在合作期限内负责配合项目公司办理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前期手续,负责本项目建设维护的监管、绩效考核、费用的拨付、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八、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须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业绩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具备处理规模为400t/d及以上的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业绩须满足以下两项中的其中一项,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资项目业绩:须提供《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股权证明,投资业绩股权比例需大于50%。
(2)项目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二)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3、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本章第八条第(一)资格要求第1~3款所要求的资料,本章第八条第(一)资格要求第4款所述资料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三)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资格预审。
九、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入库。
十、合格社会资本的确认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未参与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
十一、报名登记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铁西二街2号)。
报名联系电话:0421-6808019
联系人:魏立强
3、现场领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3)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须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上述第(3)项资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第(1)、(2)项资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同时提交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备注:
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十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2.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2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
12.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凌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66号
联系人:韩向辉
联系电话:15142284228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8680576679
邮箱:gongchen8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