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在“定时”时间段的居民该怎么办?
前面说了,因“定点定点”制度面临是千家万户,任何一个时间段都有居民不适合的,这时候只能照顾大多数,选择“一早一晚”两个时间段。
那么,不在“定时”时间段的居民,该如何交投呢?这分两种情况,即试行阶段和强制阶段两种情况。
在试行阶段,这个好办,先期一般都是实行“双轨制”,居民如果在这个时间段没有时间参与,不参与垃圾分类,继续投入到混合垃圾桶中。
在强制阶段,即全面实行“定时定点”阶段,又分两种情况。
一分为短期不在这个时间点。即平常在这个时间点是可以的,但短期不在,比如加班、应酬原因,错过了这个时间,那么分类后的垃圾只能放在家,如果厨余怕臭只好放在冰箱里或安装了除臭设备的车库里。
二是长期不在这个时间点。这个点长期不在家,那么,在居民上班或出门时将分类好的垃圾委托给物业和保洁人员帮您在确定的时间交投。当然,您可能会付一些钱给他们。
那么问题又来了,那我不按定时定投放行不行,比如看到没有人的时候,乱丢?对不起,那么,面临的处罚是昂贵的,“更不方便”,付出的代价也更高。比如台北乱丢垃圾,处罚1200——6000台币,这个处罚是具有可操作性的。比如罚款的一半归举报人,陷入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
人是趋利避害的动物,做任何事都会进行成本核算,仅仅靠宣传是太大意义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垃圾分类好不好和人的素质高与低没有太大的关系,关键是我们的制度设计。有句名言说:“一个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成好人;而一个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成坏人”。
所以,台北的强制垃圾分类后,出现了两个职业,我们估且称之为“代投”和“代罚”,这些都是制度创新。正如酒驾入刑后,出现了“代驾”的职业。这也是美国、瑞典等国家出现一些人开车去交投垃圾的场景,在我们看来觉得不可思议,其实,这些现象的背后,都严格、细致的制度在做支撑。
在文章的最后,我想说的是,目前上海市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在“定时定点”、“绿色账户”以及在“社会治理”方面打造出了自己的亮点和特色,独树一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
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垃圾分类是一项庞大、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也是一场攻坚克难的改革,建议上海市在“整体推进”的情况下,实现“重点突破”,“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以一个区或县为行政单位,探索符合国情的垃圾分类的可持续、可复制的样式,这样,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