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门占用林地审批流程:
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林业部门出具占用林地初审意见,并提交如下需材料(申请人提出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申请,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依据占用林地初审意见,项目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及查验报告
——编制完成后,通过当地林业部门上报省林业厅,要求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所需材料如下: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国土部门预审意见、项目占用林地补偿协议、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林地权属证明、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林地审核申请、当地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用地批复意见
——材料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后,省林业厅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电力部门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取得当地电力部门出具原则同意并网意见函
——依据电网管理程序,由当地电力部门报市、省电力公司出具同意项目并网意见批复
——根据省电力公司并网批复意见,委托当地电力设计院进行电力接入系统方案设计
——设计完成后,报当地电力部门,申请组织会审并出具审查纪要
——根据审查纪要,委托电力设计院组织电力接入系统初步设计
——设计完成后报当地电力部门审核,取得电力接入系统初步设计审核意见
——根据审核意见,委托当地电力安装公司进行电力架空线路施工
——在初步设计前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并网原则协议》
——在正式并网发电前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水利部门水保审批流程:
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水保方案
——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水保方案评审会并出具会议纪要
——根据会议纪要,水保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上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市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建设局项目选址初步意见、水务局取水许可意见、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地理位置及现状地形图、项目水保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环保部门污染物排放指标意见函、环卫部门原则同意炉渣,飞灰卫生填埋函
——省水利厅出具水保方案批复。
水利部门水资源认证审批流程:
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及当地水务部门项目取水许可意见,委托当地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认证报告
——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水资源认证报告评审会并出具会议纪要
——根据会议纪要,水资源认证单位对报告进行修改上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流域综合规划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防洪规划同意书、项目建议书、涉及界河的,要有双方协议、水资源认证报告书、第三方的承诺书
——省水利厅出具水资源认证报告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