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处罚可遵循“得分越低、处罚越重”的原则进行。
基于改善项目公司运营的考核出发点,绩效考核处罚时应遵循“得分越低、处罚越重”的原则实施。例如:考核得分60~70分时,每扣1分所扣除的罚金应比80~90分每扣1分所扣的罚金金额高。如此实施,可激励项公司绩效考核得分维持在较高水平上。
绩效扣罚尺度应是动态调整的
绩效扣罚的目的是为了改善项目运营状况,因此只有充分了解项目的真实运营情况,根据项目运营中各类缺陷可能发生的频率及其影响,结合行业的最新标准,方能制定操作性与适用性较强的扣罚尺度。环卫PPP项目由于其运营内容细致繁琐,采购前的绩效考核方案往往“不接地气”。进入执行阶段后,政府方与项目公司需根据项目的运营情况而对绩效扣罚尺度进行周期性调整(如一年一调整),以使得扣罚尺度适应行业的最新要求与项目的运营状况。
五、是否建立容错机制
所谓容错机制,是指在政府方发现项目公司某些区域现场作业不达标而扣分时,可适当给予项目公司一定时限,允许其在此期间改善处理上述缺陷。如完成,政府方可酌情不对上述情形扣分。之所以有容错机制的存在,是因为环卫作业保洁具有周期性和间断性,而绩效考核的时间可能处在两次环卫作业的间隔期间。此时考核出现的问题不应完全归咎于项目公司。举例来说,如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要求项目公司每日清扫乡镇街道一次,而某次考核时当日清扫已经结束,考核人员检查到的散落垃圾为清扫完成后所产生。则此时根据散落的垃圾直接扣除项目公司绩效考核得分不尽合理。
针对此问题,笔者认为:建立容错机制具有一定合理性。实施环卫PPP项目绩效考核时,如政府方考核人员检查到某个扣分点,应在书面记录扣分依据的同时,立刻通知项目公司相关情况。如项目公司可在指定时限内(如2小时)妥善处理前述记录扣分点,政府方可酌情不对该点进行扣分。通过上述机制设立,项目公司将拥有一定的容错空间与改正机会,能够有更大的空间、更足的动力改善项目的整体运营水平。项目绩效考核更加符合“改善项目运营状况”的根本目的。
六、是否建立奖惩机制
所谓奖惩机制,是指在绩效考核项中不仅设置扣分项,也应在合理情况下酌情补充加分项。此机制是对“只罚不奖”的传统考核的突破,目前已在部分环卫PPP项目中实施。针对是否应在绩效考核中设置奖惩机制的问题,笔者认为:环卫PPP项目的绩效考核内容细化调整是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双向沟通的结果。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建立奖惩机制具有一定合理性,可在绩效考核实施中适当采纳。具体来讲,可在绩效考核标准中设置动态调整的扣/得分机制,即项目绩效考核秉承“有奖有罚”的原则。如在公众反馈中设置:项目获得当地主流媒体表彰且考证属实、或项目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嘉奖时,政府方应对项目公司适当予以奖励。通过此举,可激励项目公司努力改善其运营状况与项目产出,有利于项目的整体产出水平提升,与“改善项目运营状况”的根本目的相契合。
七、结语
环卫类PPP项目因其强运营属性、涉及内容细致、现场作业情况复杂而较难开展有效的绩效考核。但不可否认,项目的绩效考核实施仍有部分共性原则可以借鉴。希望笔者上文所述对各地妥善开展环卫项目绩效考核提供一定借鉴,提升项目整体绩效产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