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环卫工是“替岗”
事实上,在毛喜梅所在的环卫队里,类似的“替岗”现象普遍存在。环卫工人程荣芝就是替自己的儿媳妇扫马路,她说自己其实和毛喜梅一样,除了每年一次的体检和意外保险之外,每个月收入1400元左右,社会保险什么的都没有。
而毛喜梅领工资的工资卡,也是李群山的名字。事故发生后,李群山的爱人曾经找过刘瑞娟想要回这个工资卡,但是刘瑞娟没有同意。
为什么会有替岗现象呢?黄亚峰解释说,早在示范区建设之初,因为拆迁征用了一些村庄的土地。环卫队成立后,就要求劳务公司在聘用环卫工时,要选用附近的村民,当地人称之为“占地工”,本意是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富邦劳务公司总经理张官伟介绍,劳务公司直接将每个路段的环卫工名额委托给各村村委会,由村委会推荐村民上岗。村民直接和劳务公司签合同,劳务公司为他们缴纳保险,支付工资。当然,这些钱都出自示范区政府打包购买服务的费用中。
那么为什么这些在册的环卫工却不在岗,不扫路呢?示范区环卫队的一名工作人员直言:示范区建设范围内的动迁户,几乎都得到了丰厚的补偿款,其实他们都不需要,也不愿意干环卫工,工资少,活又累。“他们之所以要占着这个名额又不干活,是因为环卫工是有社保的,特别是养老金,这样他们老了以后,可以有一份退休工资。”
对于替岗现象,张官伟称他们很早就发现了,公司也有明确规定不许替岗,但事实上无法禁止。“有些是家属替岗,同村村民替岗,这都没法仔细追究”,而且“(环卫工人)不打卡不签到,每天凌晨扫路,不好监督和管理”。劳务公司对环卫工的唯一约束就是:检查路面的时候,发现卫生不达标,会相应扣除在册环卫工的工资。
而示范区环卫队也不干预替岗现象。黄亚峰说,环卫队只考核路面环境,只要环境达标了,至于是谁在扫、几个人扫,他们并不干预。
对于毛喜梅唯一用来证明自己身份的体检报告和保险单,张官伟解释说,体检和保险是公司给环卫工的一种福利,发给职工后,职工可以自己用,也可以给家人和朋友,这不能证明毛喜梅就是环卫工的身份。
真正扫马路的人,没有环卫工的身份。有环卫工身份的人,却不扫马路。对这种现象,黄亚峰也直言“不合理”,但是他们却无力改变,毕竟他们“示范区环卫队”目前连个正式机构的身份都不具备,只是挂靠在示范区建设局下面。黄亚峰称,下一步他们会向上级打报告,推动解决这一问题。但是他同时也直言:解决这个问题很难,因为在濮阳市其他区,甚至包括省内的其他地市,都普遍存在替岗的情况。
4月4日下午,就在毛喜梅转入普通病房的当天,濮阳市交警支队对行政复议做出了再次判定,重新做出了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仍然认定肇事车司机负事故全责。这对毛喜梅的家人是一个极大的安慰。
隐患>>>
替岗行为背后存在许多隐患:
对于富邦劳务公司而言,就像环卫队一位负责人所说,替岗如果不出事,则相安无事,一出事,就是扯不清的麻烦事儿。
“替岗在法律上肯定是不允许的,尽管这种行为并不会有行政法意义上的后果,但如果发生事故,公司和被替岗人都有可能承担补充责任。”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的于继春律师认为,就以毛喜梅的遭遇而言,如果因为客观方面的原因,肇事方存在能力不足,无法承担全部赔偿后果的话,法院会通过厘定过错来划分补充责任。这样的话,在事件中,富邦公司和李群山都存在有过错,都有可能承担补充责任。
替岗的另一个隐患则是:替岗的环卫工是没有经过岗前培训的。在马路上作业,交通安全的培训尤为重要。“快车道上的垃圾应该怎么扫?雨天、雾天该怎样上路?如果没有路灯的情况下,该怎样清扫?”在毛重任看来,这些情况非常现实。但是,对众多的“毛喜梅们”来说,他们只能用一次次的“有惊无险”来自我揣度,直到某一天,事故真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