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机关事务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委省直工委、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集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调度,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召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动员大会。各市政府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建立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推动体系,层层分解目标,强化工作落实。
(二)加强立法保障。加快推动《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市根据实际,制定配套的政策。
(三)部门协调联动。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综合统筹,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按分工有序推进源头减量,加强各类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收集、统计,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四)整合优势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各市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垃圾分类的设施建设、收集转运、宣传发动等方面投入。制定政策,引导人才、资金、技术向相关领域集中。
(五)强化考核评估。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创建的重要内容。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制定对各市的评估办法,从体制建设、示范项目、设施建设、分类作业、组织动员、教育宣传等方面进行评估,每季度进行通报排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