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一些地方财政支出管理能力不足,造成环保项目拖欠应收账款数额居高不下。杨斌表示,地方政府作为PPP模式的重要参与方,履约意识和履约能力急需提高,这也是直接影响企业参与积极性的因素。
金永祥关注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适当降低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等提法,都对推动PPP模式是重大利好。
此外,今年3月7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最新要求,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在项目中的占比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包括: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建立PPP项目支出责任预警机制,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7%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对超过10%的地区严禁新项目入库。
怎么扎实推进PPP规范发展?
加强地方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建立黑名单,并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挂钩,降低地方政府违约毁约风险等
记者了解到,刚出台的《实施意见》从牢牢把握推动PPP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规范管理等5个方面,更加明确地提出了推进PPP规范发展的有关具体要求。“《实施意见》的出台表明了国家的目的是切实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扎实推进PPP规范发展。”金永祥认为。
其中,环境基础设施领域也将受益。《实施意见》提出,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域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为引导我国环境领域PPP模式的健康发展,实现环保行业的稳健增长,《提案》建议:
第一,加强地方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建议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建立黑名单,并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挂钩,降低地方政府违约毁约风险,以督促履行公共服务责任。对于违约毁约而侵犯合作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地方主管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中应统筹考虑。完善PPP合同终止和回购补偿机制,建立政府PPP违约担保基金,由于法律政策变动而终止项目或不支付合法收益,社会资本可以通过有效的投诉、赔偿和救济渠道维护应得权益。
第二,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环保项目建设。保障已签约和开工的PPP项目的正常运作,满足合理融资需求。落实多部委关于鼓励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的相关政策,拓展与PPP项目周期性匹配的直接融资方式,加快PPP资产证券化和PPP项目专项债的实施。
第三,适度提升地方政府环境服务供给能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要求,应着力补齐我国生态环保领域短板,保持有效投资力度。财政部应指导地方政府精准把握控制地方债务的政策导向,避免“一刀切”叫停PPP项目的简单化做法,防止人为导致违约风险。污水垃圾处理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程度较高,地方政府负有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义务,应保障合理再投资和优质环保项目的建设需求。
“去年部分环保企业陷入财务困境与盲目扩张关系很大。”杨斌还建议,环保企业在参与PPP项目时,一定要有理性判断,把好项目的质量关。
金永祥也持相同观点,未来要高质量建设PPP项目,这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路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