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效期限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除特别规定外,有关待遇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广州市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
2.广州市环卫工人用工基本成本指导价位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4日
附件1
广州市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
环卫工作是城市管理和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环卫工人露天作业,劳动强度大,作业条件差,接触垃圾、粪便等有毒有害物质。环卫岗位津贴是补偿环卫行业工人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为了对环卫工人特殊劳动消耗给予必要的补偿,保障我市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稳定一线环卫队伍,特制定本标准。
一、实施岗位津贴范围
实施范围原则上按照原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调整城市下水道和环境卫生工人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人发〔1997〕113号)执行,适用于从事市、区、镇(街)财政预算核定经费范围环卫保洁项目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环卫工人。
二、岗位津贴等级划分
环卫岗位津贴主要根据岗位工种、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的差异,分为三个等次:
(一)一类岗位。
共包括16个岗位工种: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工;
2.废物箱收集保洁工、垃圾分类分拣工;
3.公厕保洁工;
4.垃圾收集站点、路边压缩及吊装管理保洁工;
5.道路机械清扫、冲洗车驾驶员;
6.垃圾、粪便清运工;
7.垃圾、粪便运输车驾驶员;
8.清扫保洁船舶驾驶、轮机工、保洁工;
9.垃圾中转压缩站操作工;
10.垃圾填埋场推土、铲运、压实机驾驶员(操作工);
11.粪便处理厂(中心)粪便处理操作工、维修工;
12.卫生处理厂(中心)生化处理车间操作工;
13.垃圾焚烧厂操作工;
14.垃圾转运码头操作工;
15.环卫作业专用车辆修理工;
16.环卫小型作业设备维修工。
(二)二类岗位。
共包括6个岗位工种:
1.乱涂写、乱张贴清除工;
2.垃圾渗滤液处理工;
3.垃圾填埋场沼气收集工;
4.吊车司机(桥吊、正面吊);
5.垃圾分类督导员;
6.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监管巡查人员。
(三)三类岗位。
共包括4个岗位工种:
1.中控室操作工(垃圾中转站、焚烧厂等);
2.垃圾场地磅计量工;
3.环卫专用油站(点)油料工;
4.环卫作业现场管理员(现场调度、指挥、垃圾压缩站长等)。
各单位应结合岗位劳动评价,确定作业岗位津贴等级。
三、环卫岗位津贴标准
一类岗位津贴标准:每人每日补助20元;
二类岗位津贴标准:每人每日补助18元;
三类岗位津贴标准:每人每日补助15元。
根据国家关于环卫作业津贴补助政策和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有关规定,建立我市环卫岗位津贴的正常调整机制,按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涨幅比例,结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适当调整环卫岗位津贴标准。
四、环卫岗位津贴发放
按环卫工人所在岗位的实际工作天数,随同当月工资计发。
环卫工人在本单位或环卫系统内调动工作、变换岗位的,若新岗位与原岗位津贴标准不同,自调动工作或变换岗位到岗之日起,其津贴改为按新岗位的标准计发。
五、环卫津贴资金来源
环卫岗位津贴是对常年直接从事环卫作业工人的一种工资性补偿,津贴列入生产用工成本。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贯彻本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