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1.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2018年11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处置能力和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形成较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
对年产危险废物量500吨以上且当年均未落实处置去向,以及累计贮存2000吨以上的化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政府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必须自建利用处置设施。
2.《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全文|《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8年8月,江苏省物价局发布《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行为,构建良好有序、可持续的生存发展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浙江省
1.宁波市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十三五”浙江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7〕26号)要求,结合上年度工作情况,我局制定了《宁波市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