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危险废物产排系数研究成果应用的通知
2018年7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危险废物产排系数研究成果应用的通知。《通知》要求:将危险废物全部纳入管理、将危险废物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督查检查。
3.河南省将分四阶段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进行督查考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近日下发通知,将于9月18日至9月30日开展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专项行动。
4.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
当前我国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事件仍呈高发态势,社会高度关注。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是当前着力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之一,对于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河北省
1.河北:关于严格执行固体(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加强跨省转移监督管理的通知
2018年12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固体(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加强跨省转移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商请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要求从严把控,对部分情况禁止接收外省危险废物的情形做出了明确要求。
2.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
2018年3月,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通知》对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网上申报程序提出具体解释,对跨省移出、移入程序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同时,对环境风险的防范以及责任监管做出对策要求。
3.河北丨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进一步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涉危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改工作相结合,各市、县(市、区)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认真周密部署,排查到位、找准问题、压实责任、精准管控,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无隐患,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排查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全省所有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必须全部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上注册、录入,并按规范要求填报企业产废种类、数量和处置利用去向等基本信息,由市、县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产废企业委外处置利用其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报经省或市级生态环境(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私自转移。
4.河北省发布《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数据联网规范的通知》
2018年3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数据联网规范的通知》,为规范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企业端视频、地磅、液位计和工况等数据联网工作,实现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与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高效对接,我厅组织制定了相关数据联网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按时、规范完成联网工作。另外,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推荐、指定、限制企业选取智能监控设备生产和服务厂商,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省环保厅将依法移送有关单位追究责任。